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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庭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需要适当修改

香港终审庭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需要适当修改

关于最近三个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辞职而引起 一些迴响, 特別是来自英国的岑礼信法官,他讲了一些並非法官所应该讲的言论, 毫无理据地以政治立埸批评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性。

 

反观另外两位同期辞职的非常任法官, 包括来自澳洲的纪立信法官加拿大的麦嘉琳, 就並没有好似英国岑耀信一样发表一些完全偏离法官政治中立精神的谬论 。

 

有人问我海外非常法官的离职对香港司法有什麽影响。

 

我觉得大家首先要了解海外非常任法官的源流和功能。

 

在回归之前,香港最高级的法庭只上诉庭。 而当时香港的终审法庭就是英国上议院的枢密院, 英文叫做Privy Council。 


回归之后香港自己设立终审法庭, 就委任三位常务法官 即是全职法官。 而由于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是一个全身概念,而香港亦都首次设立自己的终审法庭, 可能出于希望保持海外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就聘用了15位非常任法官, 加强香港终审法院的公信力。

 

每年终审法院所处理的案件,2022年刑事案29宗, 民事案574宗,2023年刑事46宗,民事案320宗。 而这些已经係包括曾经申请而自动放弃或者被驳回上诉申请的案件。 並非係全部是正式完全审理案件。

 

而终审庭一般会由五位法官处理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三位常任法官及一位来自其他普通法地区的非常任法官。 如果以去年15位非常任法官计算, 每位常任法官只係处理过 3宗刑事案 同埋 21宗民事案件。 数量上绝对不算多。 

 

非常任法官的角色 好多时亦都是当常任法官未能出庭的时候,作为一个后补代替角色。

 

这些非常任法官大部分来自英国, 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其中以英国为主要来源地。 

 

在2019年之前 外国势力对香港並非如此明张目胆去干预香港管。但2019年之后,西方国家等外国势力, 在美国主导之下已经撕破伪善面具, 无耻地向中央及香港作出歇斯底里的多方面攻击。 

 

这些非常任法官受政治影响情况越来越严重。 在此情况下,我们要考虑一下非常任法官的制度是否需要作出适当修改?

 

我的建议是将终审庭常任法官[即是全职法官]的人数 由原来的三人增加至六人。当有非常任法官离职事,不再补聘,直至完全取消常设非常任法官。

 

在一般情况下,所有终审庭的案件 由本地常任法官处理 , 而不需要再用非常任法官 协助审理。 

 

代之而行是 依据 案情的复杂性和涉及国际层面的范围 去聘请海外在方面有专长的法官去协助。 例如,当案件有牵涉复杂海事法律,我们可以聘请一些海外海事法律专家作为临时法官协助, 而不需要常设非常任法官。

 

这样一来,这些特聘法官无需要受到长期的政治压力, 只是当有特別需要的时候聘请他们协助。他们只需要针对案件作出判决, 这个做法更加显司法 的公信性及独立性。另外亦可以加速培养本地司法人才及增加晋升机会, 从而提高香港司法水平, 亦不需要担心 收外来 政治压力 影响。

 

视频: 香港终审庭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需要适当修改  https://youtu.be/x_tDM-tdy7M?si=62_Xbnm4OrpYAeCM

 

 

冼国林

咏春大师叶问徒孙,中国武术家、金融家、电影出品人、时事评论员。

 

上载日期:202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