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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国庆摄影比赛:道旁映趣

全港国庆摄影比赛:道旁映趣

 

参赛主题

路政署诚邀全港市民在十八区不同主题及设计风格的指定街景美化地点,透过从多角度欣赏香港社区街道景观,拍摄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为主题的照片。

 

参赛组別

学生组 - 就读香港中、小学全日制学生
公开组 - 香港居民

每位参赛者只可参加一个组別。

 

参赛方法

参赛者须填妥参赛表格並连同不多于三份参赛作品,于2024年10月1日至31日(香港时间23:59:59截止)期间,一并以电邮递交至75A_photocontest@hyd.gov.hk

 

作品要求

拍摄地点 : 其中一个摄影比赛指定地点
主题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国庆75周年」)
作品标题 : 不多于20字
格式 : 必须为JPEG、JPG或PNG档案
档案大小 : 建议不超过10 MB
解析度 : 建议至少1,600个像素(水平或垂直照片)

 

评审准则

评审方法

主办单位会先按照评审准则(包括配合主题度、创意、视觉美感及拍摄技巧),于每个组別的参赛作品中选出入围名单,然后交由评审团作最后审议,从而于每个组別分別选出冠、亚、季军各1名及优异奖7名。

结果公布

路政署预计在2024年12月于此比赛网页公布结果,得奖者将获另行通知颁奖典礼及领奖事宜。

 

奖项

每个组別均设冠、亚、季军各1名及优异奖7名。

(公开组)

冠军       港币$7,500礼券、奖座及奖状
亚军       港币$5,000礼券、奖座及奖状
季军      港币$2,500礼券、奖座及奖状
优异奖  港币$750礼券、纪念品及奖状 (共7名) 
(学生组)
冠军       港币$3,000礼券、奖座及奖状
亚军       港币$2,000礼券、奖座及奖状
季军       港币$1,000礼券、奖座及奖状
优异奖   港币$300礼券、纪念品及奖状 (共7名)

 

查询

如有查询,请电邮至75A_photocontest@hyd.gov.hk

 

拍摄地点

请点击进入连结查看

 

示范照片 
指定拍摄地点的有关构筑物已加入以下与「国庆75周年」相关的标示,参赛者可直接拍摄包括这些标示的照片。

  

  • 例子 1(已更新)

     
     
  • 例子 2(已更新)

     
     
  • 例子 3(已更新)

     
     

参赛者亦可发挥创意,自行准备及加入与「国庆75周年」相关的元素或道具以拍摄照片。

  • 例子 4

     
     
  • 例子 5

     
     
  • 例子 6

     
     

 

条款及细则

比赛条款及细则

  1. 参赛者须以个人形式参赛,並在参赛表格填妥真实及正确的个人资料,然后把填妥的表格连同参赛作品一并透过电邮方式递交至比赛指定的电邮地址。是次比赛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作品。
  2. 按参赛资格,每位参赛者只可参加一个组別。凡于比赛截止日期当日仍未年满18岁之参赛者,必须已获得其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才可参加是次比赛。
  3. 每位参赛者只可递交不超过三份作品。如果参赛者递交超过三份作品,只有首三份作品会获评审。每位得奖者最多只会获发一个奖项。
  4. 所有参赛作品须以大会指定主题作为题材,並附有总字数不多于20字的作品标题。个別得奖者将获邀提供不多于100字的作品简介(不包括标点符号)。
  5. 参赛者可使用数码相机或智能电话拍摄参赛照片。建议每张参赛照片的档案大小不超过10 MB,解析度至少1,600个像素宽(水平照片)或1,600个像素高(垂直照片),而格式必须为JPEG、JPG或PNG档案。
  6. 参赛者可裁切作品及进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ur correction)等修改,惟不接受参赛作品使用任何数位修图手段增加或消去图上任何物件。
  7. 参赛者不得在参赛作品上加添任何缐条、水印或图案。
  8. 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始数位档案,以证明参赛者本人是其所提交作品的原创者。主办机构可以要求参赛者提供含有EXIF资讯的原始档,並有权取消未能出示证明的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9. 所有参赛作品均须为参赛者原创,並且未曾公开发表、出售或用以参加其他比赛。
  10. 参赛者须取得照片中人士的合法授权,以递交至比赛指定的电邮地址、上载至相关网站、社交平台或其他场合作任何展示、宣传或有关的非牟利用途。
  11. 参赛者须保证所提交之资料为真实正确,不得冒用任何第三者之资料。得奖者于领奖时须出示其个人身分之证明文件以核实其得奖资格。凡于比赛截止日期当日仍未年满18岁之得奖者,于领奖前必须提交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书。
  12. 参赛者须保证其参赛作品沒有侵犯其他任何个人或实体之版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公开权、以及知识产权,且沒有第三者对该参赛作品具备任何权利、所有权、主张拥有或相关利益,亦沒有违反其他相关法例。
  13. 参赛作品不能包含淫亵、暴力、色情、诽谤、不良意识、人身攻击、政治、宗教、侮辱成分或任何具争议性及不适当的内容,或引用任何公司或实体的任何名称、产品或服务,或任何第三方的商标、标志或作任何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推广,且不违反香港法律,否则,主办机构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外,参赛者亦要自负法律责任。
  14. 若参赛作品引起任何有关违反法律和版权条例的争议,一概与主办机构无关,参赛者须承担全部责任。
  15. 所有评审结果以评审团的最终决定为准,参赛者不得异议或上诉。
  16. 主办机构将拥有所有入围作品及获奖作品的版权。参赛者同意及接受主办机构以任何形式刊载、公开展示其作品及将有关作品制作成任何物品,例如于公开展览会、主办机构的网站、社交网站或出版物中公开展示或刊载,亦无需通知参赛者或向参赛者支付任何版权费用。
  17. 参赛者一经递交作品,即表示同意遵守和接纳是次比赛所有条款及细则。主办机构保留随时修订是次比赛的条款及细则、内容及安排的权利,而无需事先通知。参赛者递交作品前需详阅所有条款及细则。参赛者如违反是次比赛的条款及细则,主办机构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8. 主办机构保留可随时取代任何奖品的权利,无需事先通知。所有礼券不可兑换现金。礼券须于指定商号使用,並受指定商号所列之条款及条件约束,主办机构不会就这些条款及条件以及产品之质素负上任何责任。得奖者在领取奖品后,若有遗失、损毁或被窃,主办机构不会作出补偿。
  19. 是次比赛所收集的参赛者个人资料,只供处理有关是次比赛的事宜及联络得奖者等相关用途。参赛者个人资料将会在颁奖典礼后6个月内销毁,按比赛结果而公布的姓名除外。
  20. 比赛条款及细则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应以中文版本为准。

 

 


 

组织者名称: 路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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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至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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