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對別人的懷疑產生,人就會不自覺地尋找能夠證明懷疑有理或他在背叛你的證據。
快樂是一種心態,不是狀態。
《道德經》中有言:“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
貪婪是一切罪惡的根源,不知足是最大的禍害,貪得無厭則是最大的災難。
一個人只有知道滿足而滿足,才會永遠富足。貪慾多苦,知足長樂,人,不能太貪。
太貪的人,永遠不會快樂:
聽人說“真正的富有,並不是擁有最多的人,而是那些需求最少的人。”富足是一種心態,與財富地位無關。
內心富足的人,即使住在簡陋的地方也能自得其樂;內心貧瘠的人,即使擁有大量財富也難以快樂。
太貪的人,最後一無所有:
《道德經》有云“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這段話的意思是,過分貪愛會導致巨大的消耗,而過度積累財富則會帶來更大的損失。懂得滿足,不會自取其辱;明白適時止步,不會置身險地。只有這樣,才能實現長久的安寧與幸福。
其實,並非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即便真正得到了,也未必能帶來快樂。
學會知足,在適當的時候停下腳步,才能欣賞沿途的風景,享受美好的生活。
不貪,是一種心態、一種格局、一種智慧,更是一種能力。一個人最大的富有,來源於內心的富足。《道德經》中還說“致虛極,守靜篤。”只有能放下貪婪和物慾,保持內心的寧靜和淡泊,才能收穫一個美滿的人生
常琅囈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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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載日期:2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