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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樂繽紛」攝影比賽

「香港樂繽紛」攝影比賽

本頁圖片/檔案 - 香港樂繽紛攝影比賽 2024

 

百欣慈善基金隆重舉辦「香港樂繽紛」攝影比賽,希望參賽者透過攝影鏡頭,捕捉香港城市的繽紛景象,展現這座城市的多樣性和充沛活力。比賽由著名攝影師余炳有先生及譚怡超小姐擔任評審,並設立專業組、公開組及青年組,以鼓勵不同年齡層的攝影愛好者參與,展現他們獨特的攝影視角。

 

報名日期

2024年6月1日至8月15日(晚上12時)

 

比賽組別

專業組

只限香港各攝影學會
會員或職業攝影師*

公開組

年滿19歲或以上
的香港居民

青年組

年滿11歲至18歲的香港居民#

 
參賽資格

。參賽者必須為香港居民

。主辦單位保留向參賽者索取有關證明文件之權利
。如參賽者未滿十八歲,必須事先獲得家長/監護人同意參賽及家長/監護人已細閱及明白並同意此比賽之條款與細則。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提交三張作品。若多於三張,系統將按提交時間只接納首三張作為參賽作品

(以系統時間為準),其餘一概作廢。

 

遞交作品方法

只限網上遞交。
參賽者必須使用本比賽官方網站

作品規格和要求
  1. 參賽者只可選擇參與一個組別。
  2. 參賽作品必須於香港範圍內拍攝,並需註明拍攝地點。
  3. 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的個人原創攝影作品。
  4. 可使用菲林相機、數碼相機或智能電話(只限公開組及青年組)拍攝參賽照片。
  5. 所有遞交的作品必須為未曾發表、出售或從其他比賽獲獎的個人原創作品。
  6.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提交三張作品。若多於三張,系統將按提交時間只接納首三張作為參賽作品(以系統時間為準),其餘一概作廢。
  7. 參賽作品的文件格式必須 5mb或以上、但最大不超過12mb及300dpi解析度的jpeg數碼檔案。
  8. 參賽者可以自由選擇任何能表達及切合比賽主題的元素,並提交一個不多於30字的中文或英文的標題。
  9. 參賽作品中不可以含有任何產品或公司的廣告成分。
  10. 參賽作品不得出現包括但不限於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隱私、不符合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標準,以及所有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和相關規定的內容。
  11. 所有參賽作品素材如涉及侵權或任何違法行為與肖像權,將由參加者獨自負擔全責,一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12. 有鑑於參賽者使用無人機系統拍攝相片,主辦單位特設有關規則,以提醒參賽者必須以負責任角度拍攝該類型作品。參賽作品若以無人機系統所拍攝,必須確保符合拍攝當地之無人機系統安全操作法規或指引,否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關於航拍、無人機、直升機、低空飛行器的使用,這些不應該對其他個人或動物造成任何干擾,導致彼等的正常活動受到干擾,或破壞任何個人或動物與環境的互動方式,或侵犯私人地方或私隱,或危及安全等; 及必需遵守香港最新定立的法則。參賽者必須保留參賽作品拍攝時的衛星定位資料,若主辦單位要求出示該作品衛星定位資料而參賽者無法提供,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3. 比賽不接受以電腦後期制作、合成或含有水印的照片。
  14. 參賽者可以輕微編輯作品,例如裁切、刪除塵點或調整照片的光暗度和顏色飽和度,但不能修改或加減照片的內容。
  15. 公開組及青年組參賽者不得使用手機內置軟件或任何影像處理軟件作後製影像; 及需保留及提供未經手機內置軟件後製(如效果、濾鏡)或其他任何影像處理軟件後製過的原始數位檔案,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提供原始檔作檢視,若無法提供上述原始檔案者,將會被取消其獲選資格。
  16. 所有參賽者必需保留底片或全解像原始數位檔案(原作RAW),主辦單位將會要求參賽者提交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作為核實(原作Raw或菲林),若無法提供上述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者,會被取消其獲選資格。
 

  其他詳情,請參閱比賽條款及細則。

 


 

組織者名稱: 百欣慈善基金

 

免費活動
比賽 攝影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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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至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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綫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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