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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國慶攝影比賽:道旁映趣

全港國慶攝影比賽:道旁映趣

 

參賽主題

路政署誠邀全港市民在十八區不同主題及設計風格的指定街景美化地點,透過從多角度欣賞香港社區街道景觀,拍攝以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為主題的照片。

 

參賽組別

學生組 - 就讀香港中、小學全日制學生
公開組 - 香港居民

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

 

參賽方法

參賽者須填妥參賽表格並連同不多於三份參賽作品,於2024年10月1日至31日(香港時間23:59:59截止)期間,一併以電郵遞交至75A_photocontest@hyd.gov.hk

 

作品要求

拍攝地點 : 其中一個攝影比賽指定地點
主題 : 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五周年(「國慶75周年」)
作品標題 : 不多於20字
格式 : 必須為JPEG、JPG或PNG檔案
檔案大小 : 建議不超過10 MB
解析度 : 建議至少1,600個像素(水平或垂直照片)

 

評審準則

評審方法

主辦單位會先按照評審準則(包括配合主題度、創意、視覺美感及拍攝技巧),於每個組別的參賽作品中選出入圍名單,然後交由評審團作最後審議,從而於每個組別分別選出冠、亞、季軍各1名及優異獎7名。

結果公布

路政署預計在2024年12月於此比賽網頁公布結果,得獎者將獲另行通知頒獎典禮及領獎事宜。

 

獎項

每個組別均設冠、亞、季軍各1名及優異獎7名。

(公開组)

冠軍       港幣$7,500禮券、獎座及獎狀
亞軍       港幣$5,000禮券、獎座及獎狀
季軍      港幣$2,500禮券、獎座及獎狀
優異獎  港幣$750禮券、紀念品及獎狀 (共7名) 
(學生組)
冠軍       港幣$3,000禮券、獎座及獎狀
亞軍       港幣$2,000禮券、獎座及獎狀
季軍       港幣$1,000禮券、獎座及獎狀
優異獎   港幣$300禮券、紀念品及獎狀 (共7名)

 

查詢

如有查詢,請電郵至75A_photocontest@hyd.gov.hk

 

拍攝地點

請點擊進入連結查看

 

示範照片 
指定拍攝地點的有關構築物已加入以下與「國慶75周年」相關的標示,參賽者可直接拍攝包括這些標示的照片。

  

  • 例子 1(已更新)

     
     
  • 例子 2(已更新)

     
     
  • 例子 3(已更新)

     
     

參賽者亦可發揮創意,自行準備及加入與「國慶75周年」相關的元素或道具以拍攝照片。

  • 例子 4

     
     
  • 例子 5

     
     
  • 例子 6

     
     

 

條款及細則

比賽條款及細則

  1. 參賽者須以個人形式參賽,並在參賽表格填妥真實及正確的個人資料,然後把填妥的表格連同參賽作品一併透過電郵方式遞交至比賽指定的電郵地址。是次比賽不接受郵寄方式遞交作品。
  2. 按參賽資格,每位參賽者只可參加一個組別。凡於比賽截止日期當日仍未年滿18歲之參賽者,必須已獲得其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才可參加是次比賽。
  3. 每位參賽者只可遞交不超過三份作品。如果參賽者遞交超過三份作品,只有首三份作品會獲評審。每位得獎者最多只會獲發一個獎項。
  4. 所有參賽作品須以大會指定主題作為題材,並附有總字數不多於20字的作品標題。個別得獎者將獲邀提供不多於100字的作品簡介(不包括標點符號)。
  5. 參賽者可使用數碼相機或智能電話拍攝參賽照片。建議每張參賽照片的檔案大小不超過10 MB,解析度至少1,600個像素寬(水平照片)或1,600個像素高(垂直照片),而格式必須為JPEG、JPG或PNG檔案。
  6. 參賽者可裁切作品及進行少量色彩加深(burning)、色彩加亮(dodging)、或色彩校正(colour correction)等修改,惟不接受參賽作品使用任何數位修圖手段增加或消去圖上任何物件。
  7. 參賽者不得在參賽作品上加添任何線條、水印或圖案。
  8. 參賽者須保留作品原始數位檔案,以證明參賽者本人是其所提交作品的原創者。主辦機構可以要求參賽者提供含有EXIF資訊的原始檔,並有權取消未能出示證明的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9. 所有參賽作品均須為參賽者原創,並且未曾公開發表、出售或用以參加其他比賽。
  10. 參賽者須取得照片中人士的合法授權,以遞交至比賽指定的電郵地址、上載至相關網站、社交平台或其他場合作任何展示、宣傳或有關的非牟利用途。
  11. 參賽者須保證所提交之資料為真實正確,不得冒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得獎者於領獎時須出示其個人身分之證明文件以核實其得獎資格。凡於比賽截止日期當日仍未年滿18歲之得獎者,於領獎前必須提交其家長或監護人的同意書。
  12. 參賽者須保證其參賽作品沒有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公開權、以及知識產權,且沒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所有權、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亦沒有違反其他相關法例。
  13. 參賽作品不能包含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人身攻擊、政治、宗教、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適當的內容,或引用任何公司或實體的任何名稱、產品或服務,或任何第三方的商標、標誌或作任何品牌、產品或服務的推廣,且不違反香港法律,否則,主辦機構除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外,參賽者亦要自負法律責任。
  14. 若參賽作品引起任何有關違反法律和版權條例的爭議,一概與主辦機構無關,參賽者須承擔全部責任。
  15. 所有評審結果以評審團的最終決定為準,參賽者不得異議或上訴。
  16. 主辦機構將擁有所有入圍作品及獲獎作品的版權。參賽者同意及接受主辦機構以任何形式刊載、公開展示其作品及將有關作品製作成任何物品,例如於公開展覽會、主辦機構的網站、社交網站或出版物中公開展示或刊載,亦無需通知參賽者或向參賽者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17. 參賽者一經遞交作品,即表示同意遵守和接納是次比賽所有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保留隨時修訂是次比賽的條款及細則、內容及安排的權利,而無需事先通知。參賽者遞交作品前需詳閱所有條款及細則。參賽者如違反是次比賽的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18. 主辦機構保留可隨時取代任何獎品的權利,無需事先通知。所有禮券不可兌換現金。禮券須於指定商號使用,並受指定商號所列之條款及條件約束,主辦機構不會就這些條款及條件以及產品之質素負上任何責任。得獎者在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損毀或被竊,主辦機構不會作出補償。
  19. 是次比賽所收集的參賽者個人資料,只供處理有關是次比賽的事宜及聯絡得獎者等相關用途。參賽者個人資料將會在頒獎典禮後6個月內銷毀,按比賽結果而公布的姓名除外。
  20. 比賽條款及細則的中文和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中文版本為準。

 

 


 

組織者名稱: 路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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